1.聲場聲源系統主要組成部分: ①噪聲數字信號源;②音頻功率放大器;③12面體無指向聲源。
2.聲場聲源系統的應用:(于下述應用領域的聲源應用部分!獨立使用時,僅能提供聲源聲場)
2.1.一般聲學教學;
2.2.對未知的噪聲測試場所進行測試,了解被測聲場聲學特性,為噪聲測試提供測試修正參數;
2.3.對有一定聲學要求的場所(如:音樂廳、大會堂、體育場館等)進行測試,以了解其聲學特性(混響時間、吸聲系數等)是否達到要求或預期的水平;
2.4.在應用替代法測試產品聲功率指標時,可作為被測產品的替代聲源(配備標準聲源系統);
2.5.其他聲學需要的聲場應用。
3.聲場聲源系統的工作原理:
聲場聲源系統的工作原理,簡單地說是由噪聲信號源產生并輸出一特定的聲學信號(如白噪聲、粉紅噪聲、通帶噪聲、掃頻或單頻純音等);將該信號輸入到符合聲學頻率信號放大要求的功率放大器中進行放大,得到各項指標均符合要求的大功率電信號;將大功率電信號再輸給一個由十二個正五邊形組成的、正十二面體形狀的特種音箱;由音箱中的組合揚聲器將電信號轉換成一個無指向、寬頻帶、頻響連續并且頻響較為平直、穩定的寬頻聲場。
該音箱由十二只電聲指標有嚴格要求的特種揚聲器組成。它們不僅要具有靈敏度高、穩定性好、功率大的優點,而且還滿足聲場聲源對頻率響應的要求和頻響一致性高的要求。
特別提醒:為保證聲源指標的長期穩定,請遵循下述使用規則:請在日常使用時,將聲功率控制在聲功率<100dBC(一般在混響室,控制聲壓級在85dBC左右;在消聲室1m距離,控制聲壓級在75dBC左右);在滿負荷工作時,建議連續使用時間<2分鐘,連續工作時,間隔時間≥5分鐘。
4.聲場聲源系統的指標:
4.1.額定聲功率級:聲源120±3dBC;聲源系統100±3dBC。
4.2.額定阻抗:6Ω ±10%;
4.3.外形尺寸:直徑350mm;高度:400mm;包裝箱:410*410*590mm;
4.4.質量:聲源(約)12Kg;三維防震包裝箱(約)15Kg;
4.5.聲源系統的1/3倍頻程聲壓級的頻率響應(半消聲室1.5m測試距離:聲功率≤110dBC時):
4.5.1.白 噪 聲: 在100 ~16000Hz頻率范圍內,聲壓級≥65dBC
在315 ~ 8000Hz頻率范圍內,聲壓級≥85dBC
4.5.2.粉紅噪聲: 在100 ~16000Hz頻率范圍內,聲壓級≥70dBC
在160 ~ 8000Hz頻率范圍內,聲壓級≥80dBC
4.5.3.使用 50Hz-10KHz調制信號源:(標準型聲源系統符合本條參數?。?/div>
在 50 ~ 10KHz頻率范圍內,1/3倍頻程相鄰頻帶聲壓級=70±3dBC;
4.5.4.使用100Hz-10KHz調制信號源:(標準型聲源系統符合本條參數?。?/div>
在100 ~ 10KHz頻率范圍內,1/3倍頻程相鄰頻帶聲壓級=80±3dBC。
5.聲源系統的使用(參見安裝說明示意圖)與保管:
5.1.聲源的取用請按如下步驟進行:
5.1.1.聲源的取用:打開箱蓋,雙手抓住拎把,小心提出聲源,直接放置于地面即可;
5.2.聲源的裝箱:請按上述步驟地逆程序進行。
5.3.聲源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5.3.1.應按照接線柱的色標正確接線;
5.3.2.將功放的音量調至小于一半的音量以下,再開啟功放電源。以免對聲源產生不的沖擊,導致聲源的壽命降低或損壞;
5.3.3.在停止使用時,應先關閉功放電源,再拆卸聲源的接線。以確保使用者和產品的安全。
5.4.聲源系統的保管:
5.4.1.音頻聲功率放大器屬儀器產品。在保管時,應遵照儀器的保管要求做到:防塵、防潮、防震、防溫度沖擊等。
5.4.2.12面體無指向聲源屬特種音箱。在保管時不僅要按儀器的保管做到防塵、防潮、防震、防溫度沖擊等要求,而且保管環境嚴禁有腐蝕性、高濃度有機溶劑等等對聲源有害的氣體存在!
5.4.3.在聲源停用時,應將聲源放置于聲源包裝箱內。確保其使用性能的長期有效。
6.聲場聲源系統的使用說明:
6.1.系統的工作(存儲)環境要求:
6.1.1.溫度范圍:5~40℃;(存儲溫度范圍:0~40℃);
6.1.2.相對濕度范圍:20%~90% (存儲相對濕度范圍:20%~65%);
6.1.3.大氣壓范圍:86kPa~106kPa;
6.1.4.盡量避免在腐蝕性氣體、高濃度有機溶劑氣體中使用!
6.2.系統的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6.2.1.在使用聲源系統之前,應首先仔細閱讀本系統說明書和信號源、聲功率放大器的使用說明書;
6.2.2.按各產品說明書所示的安裝方法和注意事項將各儀器連接,形成聲源系統;
6.2.3.在將功率放大器與12面體無指向聲源連接時,用戶應自行選用單線截面積≥2mm2的音箱導線(在滿足實際需要的條件下,音箱導線應盡可能的短,以減小信號的線路衰減)。并且穩妥、可靠的連接于兩者的接線柱上。
6.2.4.注意:接線時請按接線柱的(紅、黑/藍)色標對應連接。
6.3.在系統按要求連接完成后,應將所有設備的信號幅值和輸出音量幅值調至最小狀態,再接上電源線,啟動各設備的電源開關,按說明書調整參數,直至得到所要求的聲場效果。
6.4.12面體無指向聲源的工作模式,原則上應遵循:音量逐漸遞增的工作模式。對聲源嚴禁發生突然的、大信號沖擊!例如:在改變信號源的信號模式時,應首先將聲功率放大器的音量調至最小,再設置信號源的信號模式,再逐漸調整聲功率的輸出音量,直至達到需要的音量。
6.5.在使用聲源系統產品時,不要在附近使用手機等有電磁波發射的產品。較強的電磁波有可能干擾儀器設備的正常工作,影響系統的使用精度水平。
6.6.用戶在使用聲源系統產品時,應遵循有關的電器使用安全規則,用電器在有可靠接地的情況下使用,以防出現用電安全事故!
7.聲場聲源系統的配置表:
7.1. | 噪聲數字信號源(光盤載體) | 1張 |
7.2. | 音頻功率放大器 | 1臺 |
7.3. | 音頻信號輸出線 | 1根 |
7.4. | 12面體無指向聲源 | 1臺 |
7.5. | 音箱線 | 1根 |
7.6. | 12面體無指向聲源包裝箱 | 1只 |
7.7. | 高程測試三腳架(選配件) | 1副 |
7.8. | 說明書及資料 | 1份 |
8.12面體無指向聲源出箱、裝箱示意圖:(見右圖)